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分开,一方找另一方借钱,借款协议有效。
离婚时,出借人能按协议让对方还钱。
若没约定财产分开,借款用于个人事务,可视为财产特别约定,离婚时能要求偿还;
用于共同生活,因财产共有,较难主张返还。
要保留借条、转账记录等证据,有纠纷时可作维权依据。
案情回顾:
小郑和小美是夫妻,二人未书面约定财产分别所有。婚内小郑向小美借款5万元,小美通过转账方式交付并让小郑出具了借条。小郑称借款用于个人投资,但小美发现部分资金被用于家庭日常开销。后二人离婚,小美要求小郑偿还借款,小郑以部分款项用于共同生活为由拒绝全额偿还,双方就此产生争议。
案情分析:
由于小郑和小美未约定财产分别所有,若借款用于小郑个人事务,可视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,离婚时小美可主张偿还。但部分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这部分较难主张返还,因为婚内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有,该借款实际是对共同财产的支配。
小美保留了借条和转账记录等证据,这些可证明借款事实,若产生纠纷,能作为她维权的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