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11-08
点击次数:0
离婚房产抵债该如何操作?
离婚房产抵债需遵循一定流程并注意相关问题。
首先,夫妻双方要就房产抵债达成一致。
若法院已对房产分割作出判决,则按判决执行;
若协商一致,需签订书面房产抵债协议,明确房产信息、债务金额和双方权利义务。
其次,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登记,办理时携带抵债协议、离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等材料。
若房产存在抵押未解除等限制交易情况,需先解决。

最后,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抵债行为不能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合法权益,否则第三人可主张撤销。
建议夫妻双方在进行房产抵债时,充分沟通协商,确保协议合法合规。
办理过户时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和流程,若房产有问题及时解决。
同时要充分考虑第三人权益,避免抵债行为被撤销。
案情回顾:
小周和小梅决定离婚,在财产分割时,两人想用共有的一套房产抵偿小周所欠小孙的债务。小梅起初不同意,认为房产有自己一半份额不应全部抵债。经协商,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书面房产抵债协议。在办理过户登记时,发现该房产存在抵押未解除的情况。小孙得知后要求他们先解决抵押问题,否则不同意抵债。
案情分析:
1、小周和小梅想用房产抵债,需先达成一致意见,他们经协商签订书面协议,此做法符合规定。若涉及法院判决离婚且有房产分割判决,则应按判决执行。
2、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时,需携带抵债协议、离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等材料。而该房产存在抵押未解除的限制交易情况,需先解决此问题才能继续办理过户。
3、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,抵债行为不能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合法权益。若损害了,第三人有权主张撤销该抵债行为。